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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发表时间:2015-10-20   编辑:刘仁军   来源: 湖南文明网
 

    湖南文明网10月20日讯(通讯员 何诗 刘泽荣 雷力川)近日,湖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落实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对未检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座谈会精神,永州市道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该院检察长蒋江陵、未检科科长李峰作讲话。
    会上,蒋江陵强调,孩子是共和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根本上确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服务宗旨,切实做好未检工作。
    随后,李峰按照永州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要点,对照今年该院未检科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该科的整体工作进一步做出如下部署:
    立足检察职能,认真查办未检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到严惩有据、宽处有理、宽严有度,努力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优质从速办理机制。对移送审查批捕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受理后,实行全面审查、全面告知、优先阅卷、优先讨论,尽可能地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手续,尽早地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提出意见。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等可挽救的,依法不捕;在审理批捕的过程中,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采用“寓教于捕,惩教结合”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提讯方式。
    继续完善健全未检工作制度。主动适应和对接修改后新《刑事诉讼法》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制定《八小时外和办案一线教育、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未检”办案全程提醒机制,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
    增强化解矛盾意识,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对青少年轻微的刑事犯罪案件,本着积极引导不强求、尊重私权不越权、依法从宽不越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缓解冲突,尝试刑事协调解决。
    创新工作模式,加强社会协调。改变单一的进社区、进校园的宣讲工作,转向多样化、多渠道化、系列化上发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公共资源,发动协调好学校、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组织,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共同做好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和心理矫治,共同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表示,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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