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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出台办法推进志愿服务
  发表时间:2015-09-08   编辑:刘仁军   来源: 中国文明网
 


  为广泛扎实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日前,惠州市出台 《惠州市社区志愿服务标准化暂行办法》(下称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标准、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管理、志愿者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社区志愿者上街宣传文明创建。

  有助于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我们之前针对社区志愿服务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有的社区没有固定的志愿服务场所,有的社区有场所但活动不正常,有的有场地却没有志愿服务队。也存在社区志愿服务站与居委会一起办公情形,居委会周末不上班造成社区志愿服务站周末关门。另外还存在社区志愿经费保障不正常,导致社区有人开展活动却没经费。”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长何运平介绍,在过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一直存在空白,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存在缺乏专人管理、缺乏志愿服务平台、居民参与率不高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现有的社区志愿服务也存在‘各有各的孩子,各站各的台’,无法形成合力,服务形式似‘游击队’,做社会公益事业很难聚点拢面成规模。”何运平说,针对社区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很有必要出台一个办法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记者看到,《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包含社区要成立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志愿服务参与率高、建立志愿服务平台、有1+N个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带头做志愿服务、形成“党工+社工+志愿者半小时服务圈”、经常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文化等方面。

  《暂行办法》也规定,社区设立志愿服务站有专(兼)职志愿服务管理工作者,有适于开展工作的场所并配备办公设备,配备专用志愿服务热线电话和社区志愿服务站标识牌,投入经费和运行经费,此外还就社区设立志愿服务站的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标识标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

  社区志愿者站实行值班制

  记者看到,《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社区志愿者工作站须实行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专人值班,做好值班登记及志愿服务管理。社区志愿服务站应组织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应根据实际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保险,并鼓励引导志愿者为自身购买保险。社区志愿服务站应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服务时数,统一向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星级认证一至五星级志愿者;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可以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适度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此外《暂行办法》还就服务项目、要求及流程做了进一步要求。

  “对社区志愿者进行培训有助于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技能,帮助志愿者更好地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给志愿者办理相应保险,这是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保障。”黄秀影是一名社区志愿者,在得知惠州出台《暂行办法》后,她感到非常开心,“可以解决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大家做公益就更有动力,更有激情。”

  “进一步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东湖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东升说,可让志愿服务不再停留在口号上,而是更多落在实处,接下来东湖社区也会根据《暂行办法》,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对志愿服务做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想了解《暂行办法》具体内容,请登录zyfw.hznews.com惠州志愿服务网) (东江时报 记者 骆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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