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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范春:郴州49岁男子在广东跳下20米高桥 全力施救轻生大娘
  发表时间:2023-10-19   编辑:刘仁军   来源: 郴州市文明办
 


  罗范春,男,1975年2月生,郴州市安仁县龙海镇官陂村新屋一组人,现在肇庆经营奶茶店。2023年6月23日中午,在肇庆新区吉庆大道大桥发生了惊险的一幕。一名女子跳桥轻生,开车路过的罗范春跳下20米高桥,勇救轻生女子。罗范春英勇救人的事迹,在央视网、湖南日报、潇湘晨报、郴州日报等媒体报道,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7月8日,罗范春被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距离水面约20米高 他纵身一跳奋力救人
  “其实我平常出门很少经过那条桥。”6月23日中午,罗春范吃完中饭,开车路过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的吉庆大道大桥,“大概是12时20分至12时30分之间,突然看到有两人在桥上大喊‘有人落水了’!”
  罗范春停下车,从离水面约20米高的大桥上往下看,分不清落水人的年龄和性别。桥长约有一公里,落水者从桥中段跳下,距离两边河岸都较远。
  “只看到一个人在水里面挣扎,我以前游泳还算可以,而且自己也曾救过一次人,就没顾那么多了,把衣服脱掉,直接从桥面跳下去。”罗范春没想到,这一跳像被人当头一棒,“心脏好像被狠狠打了一拳,猝不及防地呛了一大口水。”
  缓过神来时,罗范春发现河水很深,落水女子拒不配合,救援过程十分艰难。他在水中奋力拖拽着女子10来分钟后,逐渐感到自己体力不支。“我就死命往岸上游,用我最后的毅力,刚好游到岸边的时候,我把头搭在草里面,就没力气了,昏了过去。”
  随后赶到的当地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展开施救,将昏迷的罗范春和轻生者一起送往医院。“昏昏沉沉中,我能听到人声,但是打不开眼睛。”罗春范努力回想当时情景。
  轻生者送医抢救无效 清醒后他泣不成声
  在医院,罗范春苏醒后问的第一句话是:“她被救起来了吗?”遗憾的是,女子送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罗范春很是内疚。
  民警和死者家属相继打来电话慰问罗范春,安慰他,说他已经尽力了,很感谢他。接电话时,罗范春泣不成声。“落水者大概50多岁,如果当时把人救活了,我想好好劝劝她,总会有办法的。”罗范春说。
  罗范春进了医院后,妻子急忙赶来。“我家店离医院开车只要10多分钟,家里人对我救人既认可又责怪。”面对三湘都市报记者的采访,罗范春实诚地表示,“现在回想是有点后怕的,万一我出了事,确实对家庭不负责任。但是当时情况紧急,容不得我多想。”
  “医生说我血压、血糖和心跳次数都超标,让我多观察一下再出院。”23日当天,在医院待了3个小时后,罗范春坚持要求出院,“我看着内脏方面没受伤,情况还好,没在医院多待。”
  罗范春一家曾在东莞打拼多年,一年前来到肇庆,经营着一家小店。“我有2个哥哥1个姐姐,救人的事,只告诉了他们。”原本跳桥救人的事,他想瞒着老家九旬的母亲。没想到没瞒得了几天,远在郴州安仁的母亲接受媒体采访,得知了儿子的举动,特意拿着二儿子的手机拨打网络视频,凑幕仔细确认小儿子是否安好。
  “作为家人我们首先是心疼,我听说20多米落水撞击力很大,特别容易伤到头,差一点就失去这个弟弟。”罗范春的大哥罗范懿表示,“奋不顾身跳下去,确实是了不起,我不可能做得到。”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有一点价值”
  这其实并非罗范春第一次救,大约30年前,在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在安仁县龙海镇官陂村老家也救了一个孩子。
  “当时也是六七月份,大约下午一点钟,那个孩子在江里捡田螺,我在另一边钓鱼。农村孩子大多都会游泳,他们想来我这边捡田螺,不听我的劝解。游到中间的时候,一个年龄比较小的小孩掉队就慌了,手抓着脸盆在水里晃,晃进了一盆水,他抓着盆子就往下沉了。我看情况不对,就赶紧跳下去,把他救上岸。这个孩子现在30多岁了,在深圳工作,每年过年回老家都会给我拜年。想起这件事我也很高兴,感觉自己救活了一个生命,会有一种成就感。”
  罗范春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父亲罗洪珠曾是一名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对子女要求严格,家风严谨。受父亲影响,罗范春从小助人为乐,力所能及帮助别人,“有事情总是第一个站出来。”
  罗范春的心里有一种朴素的价值观,对别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甚至买菜他都喜欢光顾那些摆摊的老菜农,希望能让他们卖完早点回家。这已经是他的一种生活习惯。
  这些年,罗范春在工作之余,时常会回到安仁参加公益活动,“父亲在世的时候经常叮嘱我,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有一点价值,要多做好事,多做有意义的事。”对于救人之后受到的关注和赞扬,他只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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