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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力的四个维度
  发表时间:2018-06-13   编辑:刘仁军   来源: 湖南日报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地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指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提出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因此,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和中央文件精神,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已成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力,应把握以下四个维度。

  传播内容要具备“三力”。高质量的传播内容是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力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公信力,要真实、有效。真实即事实清晰,言出有据,不悖常理,语言表达力求客观,不刻意夸张、过度渲染。有效即传播内容既要与时俱进、鲜活生动,而不是陈词滥调;又要能给受众带来心灵震撼,产生持久的影响力。二是亲和力。网络语言要大众化,通俗易懂,不要“曲高和寡”、自说自唱;语言口吻要亲民,以循循劝教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之效,杜绝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空洞说教;语言形式要活泼,有令人耳目一新的可读性、观赏性;传播符号要生动,源于生活,易为网民接受。三是引领力。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提升传播话语制造力、议程设置力和媒体事件构建力,为受众提供满满的正能量。

  传播文化要勇于“三坚持”。良好的网络文化是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力的重要条件。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文化行为的引导力、对网络文化精神的塑造力、对网络文化秩序与格局的整合力,倡导公民遵纪守法、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树立法治、开放、民主、平等的文化精神。二是坚持利用网络传播充满正能量的文化产品,正确引导和客观评价网络平台出现的文化现象,培育一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的文化产业。三是坚持建设网络空间制度文化,充分汲取传统、民俗、习惯中的优秀文化因子,推进理性设计和建构网络制度文化,消解网络文化中黑客、恶搞、涉黄等负面现象。

  传播技术要做到“三创新”。先进的网络传播技术是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力的重要手段。一是创新网络传播技术手段,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传播新模式,打造以主流网站为龙头的多平台网络传播格局。二是创新网络传播平台和品牌,用主流媒体牢牢占领网络空间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平台与品牌。三是创新网络传播互动交流方式,针对不同受众类型,用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定向定点传播,并以网络互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受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传播活动。

  传播制度要保障“四到位”。健全的网络监管法律制度是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力的重要保障。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健全网络传播与监管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确保网络传播有人想、有人做、有人管。二是监控制度执行到位。健全和完善网络监管法律制度,强化舆情监控,确保网络空间价值观的正确导向。三是人才队伍到位。加强网络传播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网络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理论修养及其驾驭传统与新兴媒体的能力。四是经费支持到位。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形成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社会、个人投资为辅,以文化产业收益为补充构成的支持体系。(执笔:彭小奇 周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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