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文明播报  
移风易俗丨湘潭市岳塘区芙蓉社区:“小公约”发挥基层治理大作用
  发表时间:2024-10-24   编辑:李雨晴   来源: 湘潭市文明网
 

  “今天组织大家一起是想修订完善社区居民公约,请大家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日前,在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芙蓉社区市建二公司宿舍小区,小区党支部成员、物管委员会成员、老党员、楼栋长、居民代表等齐聚一堂,就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进行了讨论。
  “楼道飞线充电需写进公约里”“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应该大力倡导”“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要尽快提升”……为了让居民公约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移风易俗,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新风,芙蓉社区以小区板凳会、凉亭会、圆桌会等形式,分小区召开议事会议,定期进行道德评议,收集小区治理、环境美化、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社区将立足实际,按照“易懂、易记、易行”的原则,将群众提出、认同的“小政策”“土办法”整理融合,通过居民自己“提”、群众共同“议”的方式,持续修订完善新的居民公约。
  近年来,芙蓉社区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不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强化公约的遵守和落实,破除陈规陋习,形成了居民公约“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社区在书院路街道的指导下,将小区自治管理纳入居民公约,由社区党总支牵头,建立“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管委员会)+三长”模式,引导小区行家里手、能人乡贤发挥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与建设中,不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的活力和效能。社区将美化环境、爱护家园等纳入居民公约,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巡逻等活动,同时以“文明家庭”“平安家庭”评选为抓手,通过树立示范典型,为居民群众树立了学习榜样,自觉践行“公约”精神,共同建设美好新家园。
  社区还坚持把共建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列入居民公约中,党员干部主动带头,一对一帮扶辖区困难群众、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尽其所能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凝聚起小区亲如一家人的浓厚氛围。如今,在社区党员的示范带动下,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加入到社区志愿服务中来,以实际行动推动居民公约落地生根,不断提升社区主人翁意识。
  做好居民公约工作,是健全完善居民自治的基本实践,也是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下阶段,社区将不断尝试探索居民小区篇、楼栋篇和商户篇,努力构建多元基层治理机制,为社区建设注入新动力。 (来源:湘潭市文明网 作者 吴珊 朱韵)

  上一篇: 湘西州永顺县多方联动推进“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下一篇: 第三季度“湖湘好医生 湖湘好护士”网络投票开启!快来点赞打call!
 
  相关阅读:
 
 
文明播报  
图片新闻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联系电话:0731-82217063 传真:0731-82217063  投稿邮箱:wenminghunan@163.com

湘B1.B2-2007006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