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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移风易俗建设立好“航标”
  发表时间:2019-11-04   编辑:刘仁军   来源: 湖南文明网
 

  “党风政风跟乡风民风是分不开的。推动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是《指导意见》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10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10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乡风,通俗的说,是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风俗、风尚。其内涵是乡民普遍认同并遵守的生存方式、生活习惯、人际交往方式。涵盖着一个地方生态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地域性文化。如何使得乡风文明起来,决定了乡村振兴前进的步伐。由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通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具体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依靠群众、依法依规、坚持因地制宜等内容,旨在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此举无疑是为移风易俗建设立好“航标”。

  郡县治则天下治,乡村治则百姓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乡村“治理有效”是我们乡村振兴的目标,也是乡村振兴的条件。那么,如何通过乡村治理有效来实现乡村治理。又依靠谁来振兴呢?显然需要靠“善治”。需要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从而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生发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当然,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移风易俗中以身作则,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是农民的家园。治理主体的变化最终的落脚点在于人的变化。乡村美不美,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事关全面小康的底色和成色。既“富口袋”也“富脑袋”,就得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归为一点,当农民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农村形成一种民主、文明、和谐的风气,就对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移风易俗建设立好“航标”,在很大程度上,农民的素质决定文明的水平和质量。正如意见所指,各地近年来在革除农村陋习、树文明新风方面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天价彩礼“娶不起”、豪华丧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以及孝道式微、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等问题仍大量存在。诚然,“三农”问题,是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有效的乡村善治,就必然探索与时俱进的乡村治理新策略,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模式,让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

  “万民乡风,旦暮利之。”当然,文明乡风的有效发挥取决于农民主体作用,取决于地方政府强有力的引导作用。特别基层党政机构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中应进行准确定位,切实改变管理职能,提高自身服务的水平。得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发挥好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尤其是党员干部如果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大摆宴席,群众是不服气的,农村风气也可能被带坏。那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就能使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提高对移风易俗的认识,改变陈规陋习,弘扬移风易俗好风尚,筑牢乡村文化供给端,为阔步走在乡村振兴道路上提供精神动力。(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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