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4·26”版权宣传周及全年宣传活动策划执行。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5万元
4.合作时限:2026年4月-11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相关活动策划执行经验的媒体、文化传媒企业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1.确定供应商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2.供应商须组建专班服务本项目的策划执行,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方对接,及时沟通,按时反馈项目创意和进度。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活动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策划执行版权宣传周启动式,有效融入全民阅读活动。
(2)策划执行版权示范服务,布置场地、设立服务咨询点、组织相关互动活动。
(3)视频制作:结合宣传主题,制作1条主题宣传片、3条版权科普微短剧。
(4)海报制作:围绕宣传主题,制作6-9张公益海报。
(5)宣传专栏:开设宣传专栏,集中发布公益海报、短视频、典型案例、采访专稿等,推送各市州、省直相关单位、省版权协会、版权基层工作站年内版权宣传活动的情况。
(6)宣传素材推广:在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电梯小屏、重点商业中心大屏开展为期7天的线下推广。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在“4·26”版权宣传周活动完成后(4月底),支付80%的费用;全年宣传工作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于2026年底前支付20%的费用。
五、评审方式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采购方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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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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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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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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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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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
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即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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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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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作品获得过国家级传播媒体行业类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最多计6分;获得过省部级媒体行业类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最多计3分,本项最多计12分。(注:提供相关奖项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有相关活动执行经验的,每提供一个活动最多计6分,本项最多计12分。(注:提供相关活动制作合同复印件或现场照片)。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传播媒体行业类奖项或荣誉的,最多计6分;获得过省部级媒体行业类奖项或荣誉证书的,最多计4分;项目主创人员获得过省级人才奖励的,最多计4分,本项最多计10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奖项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4、拟任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编辑记者、导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根据级别计1-3分,本项最多计1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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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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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权宣传活动总执行方案(6分)
2、融合全民阅读主活动、版权示范服务执行方案(6分)
3、公益海报创意及制作方案(6分)
4、短视频、微短剧创意及制作方案(6分)
5、宣传专栏、采访专稿等策划方案(10分)
6、宣传素材推广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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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应包含投标函、报价书、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
(三)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和标记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3月26日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湖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三办公楼
联系人:丁英
联系电话:0731-81128242
★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在项目招标期间务必保持联系人联系电话的畅通,若因联系不畅造成信息传递、接收不及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